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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权信托详解

WTFBudget Editorial

本译文由机器翻译生成,原文版本为英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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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权信托详解

简述

2028年7月1日起,全权(家庭)信托受托人需在向受益人分配收益前,就信托的应税收入缴纳30%的最低税率。受益人仍需申报其收入,并就受托人已缴税款获得不可退还抵免。效果:全权信托收入的税率至少为30%,终结了通过向低边际税率家庭成员分流收入而获得的收入分割优惠。

全权信托受影响。固定信托、养老金、慈善机构、遗产、特殊残障信托和初级生产收入均被排除。

什么不是全权信托(排除项)

  • 固定信托(多数单位信托)
  • 广泛持有的信托(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,多数管理基金)
  • 合规养老金(包括自营养老金)
  • 特殊残障信托
  • 遗产
  • 慈善信托
  • 公告时已存在的遗嘱信托(2026年5月12日)

同样排除的收入类型(即使在全权信托内)

  • 初级生产收入(农场)农业收入受保护
  • 弱势未成年人的收入
  • 需缴纳非居民预扣税的收入

运作机制

现状2028年7月1日起
受托人自主决定收入分配受托人仍自主决定分配
受益人按边际税率申报并缴税受托人先缴30%;受益人获得不可退还抵免
家庭成员按19%税率获得收入 → 总税19%按19%税率获得收入 → 受托人缴30%税,抵免吸收受益人19%纳税义务,不退税
bucket公司缴纳25%公司税率,累积红利抵免bucket公司不获得抵免 需另行缴纳公司税

若信托收到带红利抵免的股息,受托人必须用红利抵免优先缴纳最低税率。

关键日期

事项日期
公告(遗嘱信托祖父条款截止日)2026年5月12日
滚动宽免窗口开启2027年7月1日
最低税率生效2028年7月1日
滚动宽免截止2030年6月30日

实例一 经典家庭收入分割(现行规则)

史蒂文拥有20万澳元/年的投资组合,放入家庭信托。无工作的配偶和两个已成年在上大学的子女各获得5万澳元分配。

2028-29财年(现行规则):

  • 4 × 约6,002澳元税款 = 全家共缴税24,008澳元
  • 平均税率:12%

若史蒂文以个人名义持有资产:59,602澳元。 分割节省:35,594澳元

实例二 同一场景,适用30%最低税率

  • 受托人缴纳30% × 20万澳元 = 6万澳元,无论分配与否。
  • 每位受益人获得5万澳元信托收入及1.5万澳元抵免。
  • 子女个人税率低于30%,但抵免不可退还,不退税。
  • 全家总税约6万澳元。

3.5万澳元的分割优势被抵消。史蒂文现在缴纳的税款与20万澳元工资收入者大致相当(59,352澳元)。

实例三 最低税率"无影响"的情况

普里亚:年薪25万澳元的医生。家庭信托获得4万澳元股息,全部分配给她。

  • 普里亚对这4万澳元的边际税率:47%
  • 受托人缴纳30% × 4万澳元 = 1.2万澳元。
  • 普里亚申报4万澳元,计算应纳税1.88万澳元,申领1.2万澳元抵免 → 实际缴纳6,800澳元。
  • 总计:1.88万澳元 与现在相同。

财政部数据显示,约一半的全权信托在任何给定年份都不会受影响。

实例四 Bucket公司策略(已封堵漏洞)

现行做法:受托人分配给被动的"bucket公司" → 公司缴纳25%或30%公司税 → 之后向家庭分配带红利抵免的股息。

新规则下:

  • 受托人仍就收入缴纳30%。
  • 企业受益人无权获得该税款的抵免。
  • Bucket公司变得不利,而非有利。

这一策略已失效。税务局数据显示,2022-23财年有8万家信托分配公司,其中83%没有业务活动证据(纯属税务目的)。

实例五 通过信托经营的小企业

库尔特:30万澳元咨询业务置于全权信托。自领10万澳元工资。信托收入20万澳元分给4名家庭成员,各5万澳元。

**现在:**全家共缴税约42,010澳元。

2028年7月1日起:

  • 信托就20万澳元缴纳6万澳元最低税。
  • 家庭抵免吸收个人纳税义务。
  • 库尔特工资税:26,002澳元。
  • 总计:约86,002澳元。

库尔特的三种合理应对:

  1. 向实际在企业工作的家人支付真实工资(可抵扣,不征最低税)
  2. 重组为Pty Ltd公司 25%小企业税率,红利 imputation,更简单的留存收益
  3. 重组为固定信托 保留信托好处,逃脱最低税(无分配灵活性)

实例六 实际工作的家庭成员

洛雷塔通过全权信托经营咖啡馆。儿子汤姆每周工作15小时整理货架。目前她可能"分配"2.5万澳元给汤姆作为信托收入。

新规则下,改为支付汤姆2.5万澳元工资

  • 信托可抵扣 → 降低最低税基数
  • 按汤姆的边际税率征税(可能很低)
  • 完全不受最低税影响

这一变化强制区分"真实雇佣"与"文件分配"。

误区与事实

误区一:"2028年起所有信托都缴30%" 错误

全权信托。排除项:固定信托、广泛持有信托、养老金、特殊残障信托、遗产、现有遗嘱信托。澳大利亚约80%的信托是全权信托,因此多数信托受影响,但"所有信托"的说法是错的。

误区二:"农民将遭受灭顶之灾" 错误

初级生产收入明确排除于最低税率之外,即使在全权信托内。通过全权信托经营牛场、作物或园艺的家庭农场在农业收入方面不受影响。

**注意:**同一信托内的非初级生产收入(股票投资组合、租金收入)缴纳最低税。

误区三:"特殊需求信托被波及" 错误

特殊残障信托明确排除。

误区四:"遗嘱信托已消失" 现有信托错误

2026年5月12日已存在的遗嘱信托享受祖父条款,其时资产的收入豁免。2026年5月12日后创建的新遗嘱信托属于适用范围。

误区五:"不能再给子女/配偶付款" 错误

实际在企业工作的家庭成员支付真实工资不受影响。工资可从信托抵扣,不征最低税。消亡的是向无工作的家庭成员进行文件分配。

误区六:"Bucket公司仍是变通方案" 错误

Bucket公司是反避税设计的首要目标。企业受益人无权获得抵免。资金经bucket公司流转反而更糟。

误区七:"重组会因资本利得税付出高昂代价" 错误

2027年7月1日起三年内(截止2030年6月30日),可将全权信托重组为公司或固定信托,不触发资本利得税。这一定故意宽松。结合25%小企业税率(营业额低于5000万澳元,被动收入低于80%),许多家族企业信托重组后可能缴税更少

误区八:"小额分配冲击儿童" 弱势未成年人错误

弱势未成年人收入明确排除。现有针对未成年人的第6AA分部惩罚税率保持不变。

误区九:"最低税在预算通过时开始" 错误

最低税始于2028年7月1日。滚动宽免开启于2027年7月1日。资本利得税变化始于2027年7月1日。三年准备期供重组。

误区十:"我的'固定'信托安全" 视情况而定

多家咨询机构(Pitcher、BDO)指出,标榜为"固定"但包含受托人变更权的信托可能仍不符合测试,被视为全权信托。立法措辞至关重要。若您持有"混合"或"非全权"信托,请咨询专业人士,不要假设。

误区十一:"通过信托经营的小企业已死" 误导

约35万家小企业使用全权信托。财政部估计**40%(约14万家)**在任何给定年份无需额外纳税或重组。超过90%的所有小企业不受影响。受影响的企业中,许多可转为支付工资或低成本重组。

真正值得讨论之处

  1. 新征收机制的合规负担 受托人计算、申报、缴纳并通知受益人带来摩擦。具体方法仍在咨询中。
  2. 受托人用红利抵免缴纳最低税的处理 公开咨询事项。
  3. "固定"与"全权"的立法精确度 可能意外波及混合架构。
  4. 对继承规划和资产保护的影响 全权信托有非税务用途;新规则不终结这一架构,但削弱了一个主要优势。
  5. 行为响应 财政部假设约50%信托不重组;咨询机构预期重组率更高,这将改变收入预测。

有用的过滤器

当看到关于信托变化的说法时,请问:

  1. 是全权信托吗? 如果不是,则不受影响。
  2. 收入是初级生产吗? 如果是,则排除。
  3. 该信托在2026年5月12日是作为遗嘱信托存在的吗? 如果是,则祖父条款适用。
  4. 获得收入的家庭成员实际在工作吗? 如果是,支付工资而非分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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